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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职责范围
时间:2021-12-17 点击: 作者: 来源:

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职责范围

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是后勤管理处下属科室,其职责主要负责全校新老校区的水电供应保障,负责全校水、电、气等能源的计划管理及统计工作。水电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和保养及学校交办的各类改造修建专项维修工作,此外还承担着全校水电费计量、收缴及水电费使用情况查询工作,科室还代表学校与地方水电行业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办理各种水电费支付和水电安全运行管理等其它事务。主要职责如下:

1、在后勤管理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新、老两个校区供水、供电设施、设备、供电线路及供水管网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全校水电供应保障工作。

3、负责全校水、电、气等能源的计划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统计全校水、电、气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并将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汇总存档。对全校水、电、暖的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浪费现象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4、负责学校水电计量管理,水电表查抄、水电费核算和收缴及教职工水电费使用情况查询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和落实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抓好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科室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正常的供水、供电秩序,及时处理校内用户在水电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和窃水窃电行为。

7、负责学校节约能源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并落实节水节电等各种节能工作。

8、负责与地方水电行业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以方便办理各种水电费支付和水电安全运行管理等事务。

9、完成学校和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湘湖校区水厂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取水点上游一千米,下游一百米范围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设立有害化学药品仓库等。

2、取水点周围半径一百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3、净水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使用中定期进行冲洗排污,对净水、消毒剂等涉水原材料均应有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供水管道及防腐蚀涂料必须无毒无害。

4、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对制供水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水厂检测人员每天负责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6、勤扫地,勤擦洗,保持生产场所和设备的清洁。外围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

7、制供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不得从事制供水工作。

8、接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按规定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每年复审一次,每四年换发新证。

9、供管水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供水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水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

1、编制目的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供水事故,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校园供水安全,维护和稳定我校教学、科研、生活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原则

在出现影响供水的事故时,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有效快捷的抢险抢修和处置,提高水网,设备等引起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状态,确保校园教学、科研、生活正常秩序。

3、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协调配合,明确职责)

在出现影响供水的事故时,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别处理”的原则,在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4、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以及景德镇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供水生产事故、供水设施外力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对学校供水安全、校园秩序稳定和水厂正常生产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供水事故。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取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口、供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台风等导致取水受主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5)、校园主要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

6)、传染性疾病爆发。

7)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电停产等。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供水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成员由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维修科、卫生所相关人员组成。

2、供水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和预案。

2)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和向事故现场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指挥救援队伍,组织全校供水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检查和督促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下达应急指令,研究制定供水事故重大应急决策部署。

5)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组织事故调查,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

三、供水突发事故日常预防和预警机制

1、由后勤管理处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全校供水管网运行监测 预警工作。

2、设立和公布供水事故应急工作

3、全校供水管网信息监测采取群众举报,抄表员反馈意见及日常监管巡逻等方式,

4、由后勤管理处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执行集中收集管理,分析、汇总、上报和通报。

5、后勤管理处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接到各类供水事故报警后,应迅速做出判断,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情况核实,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先期应急处置措施,并对经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市卫生监督所:8539856 环境卫生监测局:8525153

四、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为了在发生供水管网大面积爆管,停泵、停水、水质污染及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时,做到及时控制,快速抢修,确保突发情况下安全供水,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1、如发生重大供水事故,后勤管理处节能减排及水电管理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或发现部门(个人)应立即上报校供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突发事件的情况。

2、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向全校广大师生公告停水原因及范围,合理调度和调节管网用水,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抢修。

3、如水源水质遭受大面积污染或有人投毒行为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广大师生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通知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管网,水源水质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同时联系消防、园林部门派消防车,洒水车为全校师生送水,以保障全校师生生活基本用水需要。待查明原因,问题解决,并对受污染地区供水管道冲洗消毒,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五、后期处置

1、事故调查

发生供水事故后,要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要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

2、事故处置

发生供水事故后,按照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六、预案生效

1、本预案由陶瓷大学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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