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随着近年来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医保文件规定。我校教职工缴纳市社保局社会基本医疗费也相应提高。经我校与市社保局多次协商。在我校多次努力和市社保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医疗保险费相对调整较少。由于缴纳市社保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提高,个人支付医保费部分也相应调整,从2010年9月起,我校教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医保费从每人每月20.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80元。
市社保局每月划拨到医保卡中门诊医疗费,仍按原比例划拨。
特此通知
后勤处医保站
2010年8月30日